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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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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億5登錄_《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標準解讀

《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頒布施行,在原《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基礎上,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調整:

1.調整了職業名稱,由“建(構)築物消防員”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嚴格意義上講,《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對《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標準的結構性調整。原《建(構)築物消防員》依據的是199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當時對“建(構)築物消防員”的定義是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201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重新梳理了與消防安全有關的職業,把“建(構) 築物消防員”職業一分為二,把消防設施方面的工作歸類為“消防設施操作員”,把消防管理方面的工作歸類為一個新的職業——消防安全管理員。從這個角度上講,消防設施操作員是對建(構)築物消防員的重大調整。目前,消防安全管理員職業還沒有制定職業技能標準,更不要談考試了。

“建(構) 築物消防員”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除了剝離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外,對消防設施的深度、廣度都較之以前有了非常大的擴展,新修改的《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消防設施操作員的知識面波及到消防設施的所有領域。

2.修改了職業功能,原“建(構)築物消防員”含有消防安全檢查、消防控制室監控、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消防設施維護與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培訓5個職業功能,新“消防設施操作員”含有設施監控、設施操作、設施保養、設施維修、設施檢測、技術管理和培訓6個職業功能。

職業功能主要是指一個職業應該具有哪些類別的具體作用,由原“建(構)築物消防員”可以看出,建(構)築物消防員既有消防設施方面的功能,也有管理方面的功能,功能太複雜很顯然影響在實際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原來的規定,一個初中畢業生,既要掌握消防設施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又要掌握消防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可以說面太寬、事太多,有些應接不暇、勉為其難,新的職業標準更科學的設定了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功能,圍繞消防設施的生命周期,在監控、操作、保養、維修、檢測五個環節,在不同等級分別做了不同的規定,體現了循序漸進的知識上升路徑。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原先一直不明確的滅火器維修工作,也納入了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職業功能,自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開始,就要學習滅火器維修的知識和技能。

3.取消了培訓要求。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製技術規程》(2018版)要求,取消了培訓期限、培訓師資、培訓場地等培訓要求。

與之前《建(構)築物消防員》不同的是,《消防設施操作員》取消了培訓期限、培訓師資、培訓場地等培訓要求。取消培訓要求並不是說,消防設施操作員不需要職業技能培訓了,而是參不參加培訓不再作為參加鑒定考試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有的企業甚至為了應付政府部門的檢查,一個人多次參加培訓,今年學一次、明年又去學一次,唯恐不參加培訓受到處罰或者查封。為了斬斷培訓的利益鏈條,《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製技術規程》(2018版)取消了所有職業的培訓要求,培訓成為考生的自由選擇,也成為企業的自由選擇。培訓機構的設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規定,是純粹的市場行為。將職業技能標準中的培訓要求取消以後,真正潛心研究職業技能培訓的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才能擺脫不平等競爭,在市場上受到考生的青睞和歡迎。

4.增加了關鍵技能。《標準》中標註“”的為涉及安全生產或操作的關鍵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違反操作規程或未達到該技能要求的,則技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消防設施操作員在實際工作中的一舉一動,事關公共安全。設置關鍵技能,不僅有利於提高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實際工作能力,也更便於在培訓過程中抓住重點,使消防設施操作員的技能要求更為明確、具體,富於層次感。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等級的消防設施操作員關鍵技能要求並不相同,例如: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設有10項關鍵技能;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設有25項關鍵技能;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設有5項關鍵技能;技師和高級技師沒有設置關鍵技能,這主要是因為按照高級覆蓋低級的原則,技師、高級技師所學的內容逐漸偏理論化、抽象化,涉及到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種類也越來越少見,所以關鍵技能的設置總體上是逐步偏少的。

5.設立了職業方向。《標準》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設立了“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兩個職業方向。

設立職業方向更有利於提高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就業,如下錶所示: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只有“消防設施監控操作”一個職業方向,消防設施操作員高級技師只有“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一個職業方向。從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開始,劃分為“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兩個職業方向,這兩個職業方向的學習內容、考試內容都不相同,但有部分重合之處。

“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職業方向的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適用於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工作;“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職業方向的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適用於在社會單位消防控制室從事值班工作。

《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實施以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持有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規定摘錄和說明

1.區域報警系統的操作人員,應持有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

《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規定:五級/初級工適用消防設施監控職業方向。五級/初級工操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能中,僅能操作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自四級/中級工開始,操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能擴展至操作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

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3.2.1條可知,區域報警系統適用於僅需要報警,不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的保護對象,例如快捷酒店前台設置的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即屬於區域報警系統。而區域報警系統的操作人員,應持有五級/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

2.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的操作人員,應持有中級及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

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50116-20133.2.3條第2款“系統中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圖形显示裝置、消防應急廣播的控制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等起集中控製作用的消防設備,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由於集中報警系統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所以相比較區域報警系統而言更為複雜,而且有消防控制室以後,需要24小時值班,所以對值班操作人員的素質有更高的要求。由於消防控制室的複雜性和《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技能要求,《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實施以後,消防控制室應由中級及以上消防設施操作員(消防設施監控操作方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