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註冊測速網址_傷8人、燒毀36台車,“7.15”事故調查報告來了
9月2日,東營市政府官網發布消息,公開了今年“7.15”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坤德停車場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7·15”一般泄漏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當然,報告查明了很多問題。但直覺告訴我,有一個問題可能是這個行業裏面特有的問題,值得關注。
事故調查報告(摘要)
(1)事故概況。2020 年7 月15 日15 時30 分許,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坤德停車場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罐體泄漏火災事故,造成8 人受傷、36輛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燒毀,直接經濟損失約792 萬元。
(2)事故經過。2020 年7 月15 日00 時56 分許,滕彥軍駕駛裝載汽油(實載30.17 噸,核載33.5 噸)的蒙J72757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從位於河北省滄州黃驊市的充裝單位河北新啟元能源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出發,先後途徑濱州市無棣縣、沾化縣和東營市河口區,於15 時10 分許駛入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坤德停車場停車。在運輸途中及坤德停車場停車時,罐體頂部呼吸閥與罐體間閥門處於關閉狀態。15 時21 分許,滕彥軍爬上該車輛罐頂,打開罐頂2 個呼吸閥下面的閥門放氣。15 時30 分許,滕彥軍手持長棍撬開該車前部、罐體頂部的緊急泄放裝置,罐內油氣瞬間噴出,40 秒后滕彥軍將該緊急泄放裝置關閉,噴出的油氣快速蔓延擴散,在周邊空氣中形成可燃爆氣體,緊急泄放裝置關閉17 秒后,距離該車西北方向的冀JN7281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駕駛人於長旺,欲駛離啟動車輛引發爆燃。
(3)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1.郭棟,東營市坤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未建立健全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及時消除運輸汽油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在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區域,擅自打開罐口的隱患;未按規定根據本單位存在的風險制定危險化學品泄露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未按規定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針對性安全、應急教育和培訓,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2.郭紹良,中共黨員,東營市坤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坤德停車場現場負責人。對運輸汽油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在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區域,擅自打開罐口的隱患未及時發現、未採取有效措施治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3.於長旺,冀JN728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駕駛人。蒙J72757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油氣噴出后,啟動冀JN728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時引燃油氣,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
4.滕彥軍,蒙J72757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駕駛人。所駕駛的蒙J72757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存在罐體頂部呼吸閥未保持在用狀態隱患,強行打開罐體頂部安全泄放裝置致使油氣噴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幾個問題
(1)“在運輸途中及坤德停車場停車時,罐體頂部呼吸閥與罐體間閥門處於關閉狀態。”那麼,這個呼吸閥到底應該關閉呢,還是打開,為什麼要關閉?是不是有什麼目的或行業潛規則?
(2)“15 時21 分許,滕彥軍爬上該車輛罐頂,打開罐頂2 個呼吸閥下面的閥門放氣。”滕是如何判斷這件事的,這個罐車也沒有超裝,為什麼要打開放氣?這樣的操作是否合規?
(3)“15 時30 分許,滕彥軍手持長棍撬開該車前部、罐體頂部的緊急泄放裝置。”他為什麼要用長棍?前面已經打開呼吸閥放氣了,那為什麼還要打開緊急泄放裝置?
這三個問題,是導致油氣大量泄出的原因。駕駛員之所以這樣操作,在後面一定有某種邏輯支持。把這件事研究明白,改進設備或是改進操作,恐怕才是防止今後發生此類事故的最好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