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代理1980_課件培訓:洪澇災害水域救援準備工作
一﹑水災形成的徵兆:
1、水量太多:降雨太多或水庫泄洪使河川無法容納而致漫溢堤防。
2、入滲量少:降雨前土壤濕潤或地面不透水(混凝土、地面、道路、大型社區等)。
3、排水能力差:水災發生原因以降雨(暴雨)為主,最大雨量未必在最大降雨區域,尚看區域吸納排除水量之能力。
4、涵蓄力低:常見於水土保持不佳或濫墾濫伐之區域。
5、河川流域面積小:流域面積愈小,河床斷面愈小,愈易發生水災。
6、大暴雨:降雨特性為雨量集中之颱風期,其特色為雨量強度大。
7、自然因素:
A.颱風暴雨來臨致河川水位大增,水位暴漲。水庫亦因水位上升而做調節性泄洪。
B.颱風暴雨來臨時適逢陰曆初一或十五之大潮位期,使河川水位更加暴漲,導致河川水位溢堤淹水,造成水災。
8、其他因素:
A.河川區域內遭人傾倒垃圾及廢棄土(物),阻礙水流正常宣洩。
B.排水設施不良或不足水利設施等相關設備維護不當。
C.一般民眾對水災災害預防觀念及防災應變措施不足。
二﹑水災災害具體分類:
1.洪澇:洪澇災害可分為洪水、澇害、濕害。洪水:大雨、暴雨引起山洪暴發、河水泛濫、淹沒農田、毀壞農業設施等。
2.澇害:雨水過多或過於集中或返漿水過多造成農田積水成災。
3.濕害:洪水、澇害過後排水不良,使土壤水分長期處於飽和狀態,作物根系缺氧而成災。
4.洪澇災害:中國主要發生在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的中下游地區。
5.洪澇災害:四季都可能發生。
6.春澇:主要發生在華南、長江中下游、沿海地區。
7.夏澇:夏澇是中國的主要澇害,主要發生在長江流域、東南沿海、黃淮平原。
8.秋澇:多為颱風雨造成,主要發生在東南沿海和華南。
三﹑水災災害預警期工作內容:
1:藍色預警
A:預警標準:
表示預計水位可能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
標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現期接近5年。
B:防禦指南;
①: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②:建立災害應變體系。
③: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④: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⑤:居家安全防護倡導對策:
1.注意防洪、洪水、豪雨、颱風消息。
2.檢修房舍並清理水溝。
3.固牢易被吹毀或吹落之物件。
4.儲備生活必需品,如手電筒、蠟燭、收音機、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5.修剪樹木及保護農作物。
6.颱風豪雨侵襲期間並避免外出。
7.注意電路及爐火。
8.車輛駕駛人應注意道路附近狀況。
9.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 應儘早疏散。
C:救援隊伍開展的工作及可能的救援工作:
①啟動三級響應,隊伍備勤。
②協助至災因子排查。
③樹木倒伏道路清障工作。
2:黃色預警
A:預警標準:
表示預計水位可能接近保證水位。
標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5年。
B:防禦指南;
①: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②:建立災害應變體系。
③: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④: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⑤:強化水災災害應變中心災情處置作業流程:包含災情登記處理、災情管制回報、災情彙整傳輸、災情統計作業。
⑥:居家安全防護倡導對策:
1.注意防洪、洪水、豪雨、颱風消息。
2.檢修房舍並清理水溝。
3.固牢易被吹毀或吹落之物件。
4.儲備生活必需品,如手電筒、蠟燭、收音機、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5.修剪樹木及保護農作物。
6.颱風豪雨侵襲期間並避免外出。
7.注意電路及爐火。
8.車輛駕駛人應注意道路附近狀況。
9.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 應儘早疏散。
10.低洼地區的民眾應遷移至安全之處。
C:救援隊伍開展的工作及可能的救援工作
①:啟動二級響應。
②:海岸線島礁、灘涂被困人員救援。
③:戶外山嶽迷路、受傷人員。
④:協助政府進行人員轉移。
⑤:降雨造成的水域急流救援:孤島被困、城市內澇等。
⑥:樹木倒伏、落石、小型泥石流塌方的道路清障工作。
⑦:協助風險隱患點排查,政府救災物資運送。
3:橙色預警
A:預警標準:
表示預計水位可能達到或超過保證水位。
標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保證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20年。
B:防禦指南;
①: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②:停止室內外大型集會、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③:建立災害應變體系。
④: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⑤: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⑥:強化水災災害應變中心災情處置作業流程:包含災情登記處理、災情管制回報、災情彙整傳輸、災情統計作業。
⑦:居家安全防護倡導對策:
1.注意防洪、洪水、豪雨、颱風消息。
2.檢修房舍並清理水溝。
3.固牢易被吹毀或吹落之物件。
4.儲備生活必需品,如手電筒、蠟燭、收音機、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5.修剪樹木及保護農作物。
6.颱風豪雨侵襲期間並避免外出。
7.注意電路及爐火。
8.車輛駕駛人應注意道路附近狀況。
9.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 應儘早疏散。
10.低洼地區的民眾應遷移至安全之處。
C:救援隊伍開展的工作及可能的救援工作:
①:啟動一級響應。
②:海岸線島礁、灘涂被困人員救援。
③:戶外山嶽迷路、受傷人員。
④:協助政府進行人員轉移。
⑤:降雨造成的水域急流救援:孤島被困、小型山洪、城市內澇等。
⑥:樹木倒伏、較大落石、中型泥石流塌方的道路清障工作。
⑦:風險隱患點監控。
⑧:政府救災物資運送。
4:紅色預警
A:預警標準:
表示預計水位可能達到或超過堤防設計水位/堤頂高程/50年一遇水位。標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
(2)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50年。
B:防禦指南;
①: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②:停止室內外大型集會、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③:建立災害應變體系。
④: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⑤: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⑥:強化水災災害應變中心災情處置作業流程:包含災情登記處理、災情管制回報、災情彙整傳輸、災情統計作業。
⑦:居家安全防護倡導對策:
1.注意防洪、洪水、豪雨、颱風消息。
2.檢修房舍並清理水溝。
3.固牢易被吹毀或吹落之物件。
4.儲備生活必需品,如手電筒、蠟燭、收音機、足夠的食物、飲水等。
5.修剪樹木及保護農作物。
6.颱風豪雨侵襲期間並避免外出。
7.注意電路及爐火。
8.車輛駕駛人應注意道路附近狀況。
9.山區的居民要防止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 應儘早疏散。
10.低洼地區的民眾應遷移至安全之處。
C:救援隊伍開展的工作及可能的救援工作:
①:啟動一級響應。
②:被困人員救援。
③:受傷人員轉移。
④:協助政府進行人員轉移。
⑤:降雨造成的水域急流救援:孤島被困、小型山洪、城市內澇等。
⑥:樹木倒伏、較大落石、中型泥石流塌方的道路清障工作。
⑦:風險隱患點監控。
⑧:建築物坍塌救援。
⑨:山體塌方及泥石流造成的建築物坍塌救援。
四﹑災害防救規劃:
(一)加強汛期來臨前救災(溺)器材整理。
(二)各級編組單位應針對單位內所管理的車輛及救災(生)裝備器材,通報加強動員準備工作,以利救災使用及支援、調度運用。
(三)督促各級救災單位,加強車輛、器材等搶救機具保養與操作能力,保持最佳勘用狀態。
(四)要求各級救災單位將救災(生)應急之車輛及裝備器材取出擺放出勤救災易取用位置,並事先加以檢核該功能可正常使用,同時充滿需用之油、水、電等。
(五)各級救災單位應於平時聯繫民間可資調度之救災(救援)團體預先整備裝備器材,隨時配合因應準備救災。
五﹑水災災害應急救援隊伍技術要求:
A、藍色預警救援隊裝備、技術要求(部分):
①:隊員個人PPE(符合急流救援標準)
②:涉水通過性教好的車輛
③:指揮體系所需要的設備
④:加固沙包等所需要的裝備、技術。
⑤:道路清障所需要的設備、技術。
⑥:至災因子排查所需要的設備、技術。
⑦:洪澇過後的大面積消殺所需要的設備、技術。
B:黃色預警救援隊裝備、技術要求(部分):
①:岸際救援裝備、技術。要求:岸際救生人員、急流救生工作人員
②:人員轉運裝備、技術。要求:傷員轉運
③:山嶽救援技術裝備、技術。要求:山嶽救援初級
④:水域急流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急流救生員、急流救生工作人員
⑤:清障所需要的設備、技術。要求:小型樹木切割、落石移除。
C:橙色預警救援隊裝備、技術要求(部分):
①:岸際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急流救生技術人員
②:人員(包括傷員)轉運裝備、技術。要求:傷員轉運
③:山嶽救援技術裝備、技術。要求:山嶽救援中級
④:水域急流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急流救生技術人員
⑤:清障所需要的設備、技術。要求:中型樹木切割、落石移除。
⑥:城搜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搜索部分技術:危險氣體探測、漏電探測、建築物結構判斷,淺表層人工搜索等。
D:紅色預警救援隊裝備、技術要求(部分):
①:岸際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急流救生專家
②:人員(包括傷員)轉運裝備、技術。要求:傷員轉運
③:山嶽救援技術裝備、技術。要求:山嶽救援高級
④:水域急流救援裝備、技術。要求:急流救生專家
⑤:清障所需要的設備、技術。要求:大型樹木切割、落石移除。
⑥:建築物坍塌救援的設備、技術。要求:部分城搜搜索、破拆、營救技術。
⑦:山體塌方救援的設備、技術。要求:挖機、推土機技術、溝渠救援技術。
⑧:潜水救援的設備、技術。要求:水下12米以內平靜水域打撈技術。
六、災害防治對策:
(一) 斷電災害預防對策:
洪水侵襲時,由於出現大量豪雨或伴隨強大的風力,可能產生斷電情形導致下列災害發生:
A.電梯受困:由於停電因素,使得民眾受困於電梯之中,其預防對策採取下列作為:
1.以緊急發電機來應付停電狀況。
2.電梯鑰匙應由專人保管。
3.建立緊急升降機廠商緊急聯絡電話。
4.消防單位破壞器材之整備。
5.消防人員電梯開啟訓練。
(二) 水土保持防汛對策:
加強治山防災、崩塌地及野溪治理工作,針對本縣山坡地亟需治理或有潛在災害地區做防範措施與整治,並配合地方辦理治山防災工程,設置防砂壩、護岸、整流等防災工作。
(三) 農作物防汛對策:
對洪水災害帶來的強風、豪雨造成了農作物倒伏、落果、 恭弘=叶 恭弘面破損及農田流失、埋沒、海水倒灌等災情,其防護方式包括:
1.提高果樹抗風能力,檢查果樹實際狀況,增設支架。
2.加強蔬菜園防護,使用塑膠網覆蓋蔬菜園,以減輕雨害,檢查並注意排水設施之疏通或加深縱橫水溝,以維持雨水排放通暢。
3.加強固定生產設施,以提高設施抗風能力,溫、網室外圍並應加設鋼索及支柱。
4.實時搶收蔬果,對已屆成熟或耐儲存之蔬果,可先行採收,以減少損失。
(四) 山坡地防颱防洪對策:
1.建立環境地數據庫。
2.針對山坡地開發中之各案,會同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3.進行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
4.培訓山坡地管理專業人員。
5.山坡地人口密集地區進行環境危險評估。
6.清查山坡地濫墾、濫建、濫挖情形,並禁止開發山坡地、建築、寺廟、增闢產業道路。
7.加強水土保持工作,針對嚴重危險地區先行研擬遷村計劃,並輔導該地區民眾就業。
8.規劃國土利用,透過自然環境調查,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潛在危險區,限制不當之開發行為,以事先防範不幸事件之發生。
9.興建防災設施,公眾活動範圍內之危險區應有防災措施,以保護人民安全。
10.豎立警示標誌,活動範圍內有難以避免之危險區, 應豎立警示標誌並說明應變方法,以加強公眾之危機意識。
11.推動整體性治山防洪,劃定河川集水區,進行上、中、下游之整體治理規劃。
12.加強山坡之擋土牆及排水狀況。
(五) 淹水排除防洪對策:
1.辦理野溪整治工程。
2.辦理排水改善工程。
3.辦理排水疏浚維護工程。
4.辦理都市計劃區下水道工程。
5.下水道、排水溝之清理疏濬與相關水利設施的維護工作。
6.加強各地抽水站、水門設施之檢查維護工作。
7.加強公共工程質量。
8.對於低洼地區之開發,應注意保持排水或蓄水機能, 其方法是在社區內之棟與棟間低地面處保留蓄水池,另外也可利用運動場、廣場等空地預留。
9.開發行為必須加以限制,使原來之排水機能或蓄水功能保全。
(六) 堤防安全防護對策:
1.加強防洪工程改善與維護防洪期搶修措施徹底執行。
2.全面進行現有護岸之安全性保護功能調查,並擬定整建需求之優先級。
3.排水系統堤前保護設施之設計、拋置方式及位置應加以研究改善。
4.加強提升堤防施工之質量以提升防護能力。
(七) 道路坍方障礙排除對策:
1.建立全縣道路數據庫。
2.建立協力廠商數據庫。
3.建立各項器材、車輛數據庫。
4.一發生道路坍方時,立即與協力廠商聯繫,並運送人員及机械到達現場,搶修便道,清除道路坍方。
5.平時做好防災計劃,且徹底執行並檢討之。
(八) 民生管線安全防護對策:
1.協調管線單位建立電力公司、瓦斯公司、自來水公司、電信公司等相關聯繫及數據庫。
2.電力供應設施:發電所、變電所除了有耐震設計外, 輸送電力電線由於風力比地震強,應按風力設計。此外,一部分設施因震災而被波及有損壞時,可以環狀(LOOP)化送電網來解決。
3.瓦斯供應設施:製造設備、瓦斯導管等應採取耐震外,瓦斯貯存槽、瓦斯產品設備等也應考慮非常時期能自行遮斷送氣裝備以保安全。此外,亦應考慮一旦發生大地震而對瓦斯災害之防止,將中高壓送氣導管區隔離(BLOCK),並將滯留在導管內之瓦斯氣能安全擴散消失在空中。
4.自來水設施:凈水池、抽水馬達及加壓輸送設備應考慮耐震設計外,輸送管線路之用料及敷設方式也應考慮耐震。而配合系統也須複合化,以便提高並強化輔助及後備機能。
5.通訊設備:電話等公眾通訊設備除了設備本身強化外,市區交換機設備的分散、通過(Bypass)傳送路之設置、電視中繼傳送路之環狀(Loop)化及雙線化、非常時期用電源、攜帶式或可搬動式電話局裝置之配備、衛星通訊車等均須設置。此等裝備在災害發生后能儘早完成災后復建工作。
6.通信及電力等電纜埋入地下。
7.平時對於民生所需之瓦斯、自來水、電力、電信等維生管線即應特別注意維護。
8.配合防汛季節,訂定強化配電線路年度防洪措施, 並管控執行情形,務必於五月底前完成整備。
9.加強保養、維修搶修車輛、器材、並經常檢討汰換或補充、添購新式之搶修設備。
(九) 居家安全防護倡導對策:
(一)建立鄉(鎮、市)公所、村裡辦公室聯絡處緊急廣 播系統。
(二)警察局、民政處、消防局應督促所屬人員,運用巡邏車、消防車、村裡鄰廣播系統加強防颱倡導。
(三)电子媒體倡導:協調電視台、廣播電台加強倡導,協調計算機廣告牌廣告業者於电子显示板倡導。
(四)文宣倡導:加強發放居家安全防護手冊,製作倡導海報張貼。
(五)鄰里倡導:平時即做好防颱防洪倡導,透過村(里)民大會進行口頭及文宣倡導,低洼地區的民眾應遷移至安全之處。
七、全面災害發生時:
A、大區域水患人命搶救:
(一)初期指揮官到達災區時作為:
1.隨時確認及校對各項資本資料。
2.派員了解及搜集動態資料。
3.成立救災前進指揮站。
4.考量救災戰術運用及救災方式。
5.受理各支援單位人車裝備報到。
6.指定救災專長人員進入災區內部執行搶救任務。
7.內部周界警戒及救災安全防護。
8.掌握災區內部救災人員執行任務或困難原因。
9.提供各項後勤支援與協助。
(二)指揮權轉移:
1.由初期指揮官向高階救災指揮官作下列報告:
(1)災情狀況:危害情形、人命傷亡及救護、送醫情形、財物損失、災害可能擴大或衍生之危害。
(2)搶救情形:出動救災人員、車輛及裝備數、部署方式及搶救成效、搶救執行面臨困難及可能遭遇問題、請求後續戰力支援。
(3)其他建議改善或解決方式。
2.成立救災前進指揮所:
(1)統一指揮現場搶救部署。
(2)受理、管制並徵調各救災支援單位人員、裝備及器材。
(3)搶救任務執行與戰力派遣。
(4)劃定警戒、偵查範圍區。
(5)定時提供資料予現場最高總指官或現場救災發言人,統一向媒體記者發布信息。
3.災情控制與善後處理:
(1)統計災情並回報災害應變中心。
(2)妥適安排或協調傷員或受困者救護送醫及暫時收容 。
(3)持續救災直到災害完全消滅。
(4)收拾裝備、清理人車器材后返隊回報。
(三) 搶救過程:
各消防大(分)隊至現場了解狀況→指揮官對於潛在危害分析→派遣救助專技人員→器材適當運用→搜救執行→送醫。
(1)消防大(中)隊現場了解狀況:
搜集信息→確立受困人員→可能位置→遭受危害情形。
(2)指揮官對於潛在危害分析:
分析災區水位(流)狀況→考量侵入點、安全退出及搶救方式→評估內部可能遭受之危害及搜救可能衍生之危害→排除障礙及避免各項危害考量。
(3)派遣救助專技人員:
指揮官對於救災人力有效分工,派遣具特殊(種)救助專技人,二人一組進入災區內部最前線人命搶救,其他救災人員為第二線負責安全防禦(護)、安全確保及各項後勤支援(防護警戒、救護醫療包紮等)。
器材適當運用:救助人員準備安全防護應用器材(個人裝備)、人命搜救應用器材(生命偵測器及搜救器材)、執行水域救生應用器材(團體設備)、障礙排除應用器材(破壞或拆卸裝備) 等,並適時加以運用。
搜救執行:救助小組選擇入侵點(或固定點)→考量退出→障礙排除→執行人命搜尋(疏散、防護、救助、包紮、固定、運送)→防護及避免危害→救出。
送醫:依檢傷分類后, 緊急處理→維護生命跡象→送醫急救。
(四)救災人力、裝備、器材調度:
(1)由指揮中心通報救助隊及消防分隊,調派可資派遣人力前往災區。
(2)緊急調度適合水患地區水流、水深、入水點使用之救生艇,以發揮船艇水域使用最高效用。
(3)統一調派水上救生器材,如救生圈、繩索、拋繩槍等,分送各施救小組使用。
(五)指揮派遣:
(1)由轄區消防大隊統籌指揮救災人員,並於受理各個人命待救受災點后,將所有救災人力編組成救災點后,將所有救災人力編組成救災小組,同時指定幹部帶班擔任小組長,一一派遣前往災民受困地點救援。
(2)將民間救援團體納入救災小組,整合全體救災力量。
B、電力系統設備摧毀搶修:
地方緊急應變小組因應災情情況,動員各組人員快速投入搶修作業。
C、天然瓦斯系統設備催毀搶修:
地方緊急應變小組因應災情情況,動員各組人員快速投入搶修作業。
D、自來水系統設備摧毀搶修:
地方緊急應變小組因應災情情況,動員各組人員快速投入搶修作業。
水源列為優先搶修,視供水量情形公布分區供水辨法。
E、大區域低洼淹水排除:
1.堤外河水暴漲造成區內排水不良、低洼淹水:
(1)啟動相關抽水站機組全量抽水。
(2)調度移動式抽水機組協助排水。
2.堤外河川水降低:
(1)開啟閘門,以加速重力、排水。
(2)清除閘門旁積留物。
(3)巡視水道沿線是否阻塞、淤塞造成積淹。
F、河水暴漲沿岸泛濫成災防阻:
1.檢視堤防是否有任何損傷、缺口亟待搶修。
2.檢查水利建造物(含水閘門、抽水站……等)是否故障,急待搶修。
3.緊急挖除阻塞河道之灘地或高莖作物。
G、海嘯沖毀漁港、船舶搶救:
1.漁港防波堤沖毀,立即設立警告標識,人車通行注 意安全。
2.漁船被沖至岸上時,請漁船主立即拖放在泊地。
3.海上漂流物大量湧入港區內,協助海事支援處理。
H、鐵公路阻斷交通癱瘓搶修:
緊急應變小組因應災情情況,動員各組人員快速投入搶修作業。
I、山崩土石流沖毀道路、房舍:
1.道路部分:
(1)加裝注意落石標誌及改道標誌,提議通行人車注意,使用挖土機修整道路邊坡,預防土石繼續滑落,並以推土機將崩落土石清除,以卡車運棄,再以簡易瀝青修補坑洞,恢復路面。施工時以警示帶區隔施工範圍,避免不必要人車進入,影響安全及搶修作業。
(2)清除道路軟弱土壤並用混凝土或級配料回填。
2.房屋部分:
(1)請專責人員鑒別危險建物等級並逐一區分。
(2)裝設傾斜監控儀有效監督建物是否持續傾斜。
(3)專業救災技術顧問(土木、結構、水源、地質、大地等技師),了解建築基本資料與災變工程現況。
(4)工程搶險隊人員及裝備(挖土機、鏟裝車、運土卡車、吊卡車、破碎機、推土機、鏟樁機、千斤頂等重型機具),集結待命統一調度。
(5)加強鄰房建築物之臨時支撐與防護措施。
(6)拆除已倒塌之建築物。
(7)對建築物進行監測並建立回報系統。
J、緊急收容所及救濟:
(一)完成災民緊急收容的規劃。
(二)完成災民緊急收容的前置作業,含災民身份確認與識別、基本設備的設置、警力進駐及收容所凈空、服務台的設置。
(三)救濟物資發放的規劃:調查日常用品需求量,分配物資、提供茶水等。
(四)完成緊急收容所管理體系的建立與災民的進駐。
(五)災民收容。
八、災后復原:
1.環境污染防治。
2.災區防疫。
3.交通號誌設施。
4.民生管線。
5.復耕計劃。
6.復學計劃。
7.房屋鑒定。
8.其他災后復原工作。
九、建議舉行防災演習:
各鄉、鎮、市公所應於每年五、六月間,選定一天辦理各鄉、鎮、市救援隊、防汛搶險隊演訓(練),靈活協調各單位救災資源、裝備、人力,以發揮整體救災能力,加強防災教育倡導,提升全民災害應變能力,保障全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