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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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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億5官網_消防法規:為什麼“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第一責任人”?

2019年,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保持穩定態勢,事故起數、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數分別下降18.3%10.2%5.3%,但我國安全生產仍處於爬坡過坎期,安全生產形勢嚴峻複雜,火災事故屢見不鮮。

2019361925,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佳靈路53,西部汽車城西汽國際唯驛公寓二樓B區汽配倉庫發生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24人不同程度受傷。四川成都市應急管理局公布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倉庫內照明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成災。


這起事故中,有11人被建議追究刑事責任。法院認為,胡某、張某、屈某、姜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00余萬元的重大事故,且負事故主要責任,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最終,法院一審以胡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6個月;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6個月;判處屈某有期徒刑28個月,緩刑3年;判處姜某有期徒刑24個月,緩刑26個月。

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例子還有很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一般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01710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首次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做出全面、具體規定,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第四章 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進行消防工作檢查考核,保證各項規章制度落實。

(二)保證防火檢查巡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火災隱患整改、專職或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建設等消防工作所需資金的投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費用應當保證適當比例用於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關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檢驗維修,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並持證上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保證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根據需要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加強隊伍建設,定期組織訓練演練,加強消防裝備配備和滅火藥劑儲備,建立與公安消防隊聯勤聯動機制,提高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第十五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明確承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機構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並報知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經過消防培訓。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三)安裝、使用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和敷設電氣線路、管線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和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規定,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四)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

(五)根據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積极參与消防安全區域聯防聯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积極應用消防遠程監控、電氣火災監測、物聯網技術等技防物防措施。

第十七條 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等火災高危單位,除履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研究本單位消防工作,處理涉及消防經費投入、消防設施設備購置、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二)鼓勵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特有工種人員須經消防安全培訓;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應取得建(構)築物消防員資格證書。

(三)專職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應當根據本單位火災危險特性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儲備足夠的滅火救援藥劑和物資,定期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四)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應急逃生設施設備和疏散引導器材。

(五)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

(六)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第十八條 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 石化、輕工等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動本行業消防工作,引導行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第二十條 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評估、諮詢、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質、資格,依法依規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並對服務質量負責。

第二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承擔終身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