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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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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億5代理_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印發《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索  引 號:00817365-1/2020-79477      主題分類:

發文機關: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成文日期:2020-04-28

標       題: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印發《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       號:瓊建規〔2020〕6號            發布日期:2020-05-09


瓊建規〔2020〕6號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印發《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於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試行)》(瓊建質〔2017〕131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做好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省住宅工程質量和品質,現將《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聯繫。

聯繫人:孟鑫耀  聯繫電話:65363976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管理,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於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瓊府〔2017〕100號)、《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裝修管理辦法》(試行)(瓊建質〔2017〕131號)以及國家和本省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全裝修住宅工程,是指交付使用前,套內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設備管線及開關插座等全部裝修並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施安裝到位的住宅工程。

本辦法所稱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以下簡稱分戶驗收),是指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在住宅工程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設計文件等,對每戶住宅及相關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等進行檢查驗收,並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交接驗收,是指全裝修住宅工程裝修施工前,為明確各方責任,保證工程施工及質量的延續性,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的質量驗收和交接工作。

本辦法所稱裝配式內裝修,是指以標準化設計、工廠化部品和裝配化施工為主要特徵,實現工程品質提升和效率提升的新型裝修模式。

第四條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是本省分戶驗收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省分戶驗收的綜合監督管理,委託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具體實施;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轄範圍內分戶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職責分工,具體實施分戶驗收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設單位是實施全裝修第一責任主體,對全裝修質量負首要責任,負責組織全裝修工程建設實施、驗收;做好質量保修、售後服務以及組織責任單位處理工程質量問題等工作。

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和合同進行全裝修設計,對設計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進行全裝修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

監理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 以及有關技術標準、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合同,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實施全裝修監理,對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從事全裝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強化檢驗批驗收,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檢驗批,應當嚴格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全裝修應當按綠色建築及裝配式建造的要求實施,积極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和裝配式內裝修,促進建築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我省住宅工程的質量和品質。

全裝修應當採用綠色環保、防火阻燃、具有質量證明文件且各項指標符合《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室內裝修污染控制技術規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及有關國家標準的材料、部品和設備。施工單位應當對裝修所用材料、部品和設備進行進場驗收,按規範要求進行取樣送檢復驗,並將檢驗報告和驗收記錄作為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的重要內容,監理單位應當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核驗和簽認。裝修所用材料的檢測納入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監管。

裝修工程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室內環境檢測,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嚴禁室內空氣污染超標。

第七條  分戶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分戶驗收工作小組,由分戶驗收工作小組實施分戶驗收工作。分戶驗收工作小組應包括下列人員: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長)和專業技術人員,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副組長)和專業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副組長) 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副組長)、 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

第八條  分戶驗收應依據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合同及樣板房等。

第九條  分戶驗收包括戶內驗收和公共部位驗收:

(一)戶內驗收內容包括:

1.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

    2.室內空間尺寸;

    3.防水工程;

    4.門窗工程;

    5.頂棚與吊頂工程;

    6.牆飾面工程;

    7.樓地面飾面工程;

    8.細部工程;

    9.廚房工程;

    10.衛浴工程;

    11.電氣工程;

    12.智能化工程;

    13.給排水工程;

    14.通風與空調工程;

    15.室內防火工程;

    16.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標準中要求分戶驗收檢查的內容

裝配式內裝修工程主要包括:設備管線、裝配式吊頂、裝配式牆面、裝配式地面、裝配式廚房、裝配式衛生間工程等。

(二)公共部分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屋面、外牆面施工質量;樓(電)梯、通道及地下室車庫等公共部分質量等。

具體驗收內容,按照本辦法附件有關表格填寫。

第十條  分戶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均符合要求;

(三)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完整,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四)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均合格;

(五)國家和本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分戶驗收程序與相關要求:

(一)分戶驗收程序

1.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分戶驗收申請。

2.建設單位組織制定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方案應包括驗收單位各方職責和義務、驗收小組成員分工、驗收依據、驗收內容、檢查方法、儀器設備配置(應註明儀器型號、規格、校準有效期)、不合格項的處理措施等內容;方案應當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實施。

3.實施現場分戶驗收。分戶驗收應當逐戶、逐間、逐段進行。對外牆(窗)等容易產生滲漏水的部位應按外牆(窗)淋水試驗要求進行淋水檢查。發現工程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規範或設計文件要求的,分戶驗收小組應當書面責成施工單位整改,並對整改結果進行複查。

4.分戶驗收合格的,由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在《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上按照規定簽字、蓋章確認,其中施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還應加蓋個人執業註冊章。在填寫《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時,應附上整改複查記錄。

(二)分戶驗收相關要求

1.全裝修住宅工程應在裝修施工前制定交接驗收方案。在裝修工程施工前,應對屋面、樓地面、外牆(窗)及管道滲漏情況以及室內裝修基層、空間尺寸等按交接驗收方案的規定進行交接驗收,做好交接驗收記錄(附件4)並形成書面驗收意見。

2.建設單位應在裝修施工前,對每種戶型按設計文件要求設置樣板房。建設單位宜以市場為導向,提供不同檔次、風格的樣板房,供購房者選擇,以滿足不同消費群體的個性化需求。鼓勵建設單位設置裝修施工工藝展示區,以展示水電管線安裝、地板、吊頂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斷面。樣板房保留的時間自全裝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於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不少於2年。

3.樣板房完成后,樣板房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等應在其使用部位的明顯位置設置標牌,標牌的內容包括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廠名及其他內容;裝修施工單位應繪製樣板房裝修工程完工圖(以下簡稱完工圖),完工圖設備材料表應包括樣板房裝修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數量、生產廠名及其他內容;建設單位應組織各責任主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並形成裝修工程操作工藝及質量控制措施後方可展開施工。

4.全裝修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應與所完成樣板房一致,施工過程應採用與樣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藝及質量控制措施,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和本省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裝修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時,對實行預售房制度的商品住宅,建設單位應在裝修變更前將變更原因和內容告知已購房者,並提供三種以上替換產品供已購房者選擇。變更后的材料、部品部件和設備不得低於樣板房的檔次,並在樣板房內公示變更信息。變更事項應簽訂購房補充協議。

5.當裝修工程中採用了首次使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應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性評估、質量評估、專門施工方案可行性評估等內容。

第十二條  分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文)的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嚴格驗收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全裝修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驗收組應抽查一定的戶數,按《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內容及要求對分戶驗收工作進行核查。抽查方式:在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下,竣工驗收組通過現場抽籤、隨機抽查確定驗收房號;抽查數量:本次工程竣工驗收的每種戶型至少抽1戶,抽查比例不少於總戶數的10%,總戶數少於8戶的,全數檢查;其中頂層、底層每棟至少各抽查2戶。當發現驗收條件不符合相關規定,分戶驗收弄虛作假,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質量問題情況之一的,應當終止驗收,整改符合要求後方可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三條  分戶驗收資料應整理、組卷,並掃描為电子文檔。紙質文檔和电子文檔由建設、施工單位歸檔保存,存檔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應少於10年。分戶驗收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

    (二)《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戶內)》(附件1);

    (三)《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公共部位)》(附件2);

    (四)《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附件3);

    (五)分戶驗收過程中的《整改通知單》及責任方的整改報告等其他分戶驗收資料;

    (六)《海南省住宅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前分戶交接檢驗記錄》(附件4);

    (七)《海南省住宅工程室內凈距、凈高尺寸檢驗記錄》(附件5);

    (八)樣板房完工圖;

第十四條  在分戶驗收全部完成后,組織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建設單位應將《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海南省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承諾書》(附件6)等,報送負責監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

第十五條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將《海南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戶內)》作為《海南省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的附件,一同交給業主,並在入戶顯著位置(入戶門背面)粘貼一份。

建設單位應當在《海南省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中註明以下事項:

(一)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質量問題處理的受委託人)姓名、電話以及辦公地點;

(二)物業公司名稱、電話;

(三)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

(四)工程質量保修處理流程和時限;

(五)投保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應註明保險範圍、期限,以及保險報修方式及有關要求。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分戶驗收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分戶驗收工作的監督抽查,重點抽查分戶驗收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要求、分戶驗收方案的執行情況、分戶驗收表及分戶驗收匯總表中籤字蓋章是否齊全、驗收小組查出的質量問題是否整改完畢等;根據監督實際情況,確定監督抽查內容和數量,抽查工程實體情況與分戶驗收記錄是否存在異常等。

監督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寫入監督記錄。發現存在違反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管理有關規定,分戶驗收記錄內容不真實、驗收的分項工程內容不齊全,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或明顯質量缺陷等質量問題情況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重新組織分戶驗收。

第十七條  對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將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或者存在影響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或明顯質量缺陷等質量問題情況的,或者存在工程質量方面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與失信行為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不良行為記錄或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有關單位、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分戶驗收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分戶驗收管理,切實提高本省全裝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總體水平。

第十九條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未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包庇、縱容違法行為造成後果的,或者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

文章來源:平安消防集團,機電安裝一級、消防設施一級資質公司平安消防集團收集整理,平安消防集團榮獲2019年度建築業“百強企業消防企業僅有一個名額,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消防設計消防施工/驗收、消防維保消防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分公司加盟聯繫平安消防集團董總,加盟消防公司電話:18068826933 (董總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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