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別的消防戰士都在救火,他卻忙於拍照發朋友圈?真相竟然是這樣.
12月3日下午,廊坊市廣陽區某小區地下室起火。當地消防武警出動3輛消防車,12名消防戰士到達現場。, 一名參与救火的消防戰士感慨,入伍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救援過程都是有明確分工,大多火場救災都被群眾理解、配合,沒想到這次遇到圍觀人員的無端辱罵、毆打,整個事件中,消防戰士未對施暴人員還手。,
12月3日下午,廊坊市廣陽區某小區地下室起火。當地消防武警出動3輛消防車,12名消防戰士到達現場。
在按分工執行消防滅火任務時,一名負責拍照的消防戰士被一名圍觀人員指責、謾罵,另外兩名戰友過來勸阻時,李某等4人上前對3名消防戰士進行毆打。
一名參与救火的消防戰士感慨,入伍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救援過程都是有明確分工,大多火場救災都被群眾理解、配合,沒想到這次遇到圍觀人員的無端辱罵、毆打,整個事件中,消防戰士未對施暴人員還手。
目前李某等4人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施暴人員的行為令人髮指、罪有應得,但這件事也暴露了很多人對消防職責的無知:“你不是消防嗎,你咋不去滅火,在這拍照幹啥玩意兒?”
有一種崗位叫“火場文書”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消防戰士的職責就是“救火、救人”,卻不知道在他們當中有一類人,需要衝在最前面,拍攝作戰全程,報告滅火情況,繪製作戰圖紙,他們的崗位叫“火場文書”。
消防救援爭分奪秒,但現場其實各有分工,不是所有人都去“撲火”。接警后迅速出動,一般接警的電話員就是火場文書。他要跟着滅火救援的戰鬥班隊員一起去現場,在消防車開出的一瞬間便開始錄像給支隊指揮中心傳輸數據,包括到現場后的領導指揮、救援過程全部都要錄像加拍攝照片;收隊后要在內網上撰寫稿件彙報。
群眾希望迅速撲滅火災的焦急心情可以理解,但影像資料記錄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啊!
“消防”,其實除了“消”,“防”同樣很重要。
@安徽消防:大家也許不知道,消防工作宣傳繫於一半!宣傳工作具體落腳點在於每個消防隊的宣傳人員在現場搜集影像資料,以便後期作警示宣傳教育,報刊、電視、新媒體的影像資料皆來自於此!防範勝於救災!
不是只有救火才是英雄
秦茂是天津消防保稅支隊中環西路中隊電話班的班長,也就是“火場文書”。
“滅火戰士們手持噴水槍,在距離火情十幾米的地方噴水救火,而我則需要背對火場,拍攝下戰友們滅火的情況,我的身後隨時可能再次爆炸。”
他說,自己曾身穿戰鬥服,背着空氣呼吸機,照相機、攝像機,4部手持電台一個都不能少,這些裝備加起來差不多有80多斤。
消防本身就是一個高危的職業,拍照、攝像的“火場文書”也免不了危險,為了解火災(事故)的全貌,他們可能出現在災害現場的任何一個位置。
網友@石榴哥有顆晶瑩剔透的心 曾在消防部隊做過2年消防文書,現在想起那些救援經歷仍記憶猶新:
警鈴想了,就是直接衝下樓、穿滅火服或者搶險救援服、上車,所有的過程要在1分鐘之內完成……一個建築的火滅了之後,其他戰友的基本工作就結束了,但是我們文書還要進裏面去拍照片,看火源位置、受害者的位置啊等等。而一個燒過的房子是隨時有坍塌的可能的..……
今後看到這些拍照別誤
除了消防救援,重大突發事件攝影攝像,其實是很多行業普遍的工作規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公安破案,交警、城管執法等都會進行現場拍攝取證,為了方便開展工作,他們常常會用到一個專用的小攝像機——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有什麼用?
它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数字化記錄,規範執法活動。一方面保證了執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對執法者是一種約束;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固定證據,讓違法者在接受處理時心服口服。
2016年7月1日,中國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的規定》正式開始施行,規定明確公安機關在6種執法現場中,應該進行視、音頻的記錄。
看了這麼多,群眾的眼睛總是雪亮的:
謹以此文,致敬那些可愛的消防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