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以為,在洪樓小區存在消防危險已是揭露隱秘的狀況下,只靠進步小區居民防火認識,以及“居民可在家中備下滅火器,居委會也在小區內締造消防水池”等應急措施不是長久之計。若忍受這種狀況的長期存在,既違背《消防法》規則,也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和產業安全的不負責任。, 據8月20日齊魯晚報C09版新聞,19日,家住洪樓小區57號樓的陳女士向本報反映,單元樓外的一輛摩托車在清晨1點半擺布俄然着火,消防車因小區路途過窄而無法開進來,火災只能靠陳女士等居民自個熄滅。百花公園居委會稱,消防車開不進小區全是由於最初締造小區時,沒有做消防計劃。 近幾年消防車在消防通道上遇阻的不少,但像洪樓小區存在規劃缺點未留消防通道的還對比罕見。驚悸之餘,筆者不由要問,相似洪樓小區這種上世紀80年代初締造時未做消防計劃,100畝土地硬生生地建了30棟樓,致使消防通道靠邊站的狀況省會還有多少?恐怕光振聾發聵還不行,更應增強補償和整治的緊迫感。 筆者以為,在洪樓小區存在消防危險已是揭露隱秘的狀況下,只靠進步小區居民防火認識,以及“居民可在家中備下滅火器,居委會也在小區內締造消防水池”等應急措施不是長久之計。若忍受這種狀況的長期存在,既違背《消防法》規則,也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和產業安全的不負責任。 消防危險既不能留傳,更不能置之不理。忍受消防危險存在一天,小區居民的生命和產業安全就多一分危險和威脅。依據消防介紹,“該小區消防通道顯然不合格”早已是禿頭虱子明擺着,竊以為,雖然小區剛建時就存在問題,後期管理也存在無法從頭計劃規劃的實際艱難,但目前這種光靠宣揚讓居民自覺防控,而不下實法子徹底管理,每天300輛車停在小區,居民豈不每天都為此膽戰心驚? 生命沒有返程票,必定程度上佔壓消防通道便是封閉了生命通道。對洪樓小區消防計劃規劃存在的先天不足,有關部門需窮盡全部能夠,宜早不宜遲,處理一點是一點,早處理早放心。就筆者所知,杭州的清河坊,還有成都的寬窄巷子,它們都比洪樓小區年歲早,並且是老歷史文化修建,但在處理消防危險上敢於痛下決心,對危及大眾安全的消防危險零忍受,外地能做到的,相信濟南也能做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