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代理開戶_誰在拿生命開玩笑?告訴你,《高樓失火是往上跑,還是往下跑?無意間的閱讀,可能救下自己》,這篇文章不靠
日前,有篇關於火災逃生的文章很火,“100000+”是遠遠超了,想必很多讀者都看過。
沒錯,它的名字就叫做《高樓失火是往上跑,還是往下跑?無意間的閱讀,可能救下自己》。
據查,這篇文章的“原種”早在10年前就已出現在互聯網。引來引去,如今此文已被“高質量生活家”和“科普中國”等採用。加之近期一些媒體強力推介,使得這篇文章大有火遍中國之勢。
誰都知道,火災通常是一種突發性很強的災害事件,逃生是應急之舉,所以決策正確、方法得當是非常重要、非常關鍵的事兒。
如果用一篇不科學的所謂科普文章來做火災逃生應急指導,那麼輕則擾亂視聽、傳遞謬誤,重則以訛傳訛、害人性命。
今天說的這篇文章就是這麼個情況。它不僅通篇邏輯混亂,而且其中一些關於火災規律的現實把握與逃生策略的臨場抉擇也是明顯錯誤的。
為探究科學真相,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本人對《高樓失火是往上跑,還是往下跑?無意間的閱讀,可能救下自己》一文存在的問題作個人解析,以期對消防科普宣傳起到积極作用。
由於火災行為本身和火災場所的具體情況複雜多變,再加上行為個體在心理素質、認知經驗以及體能上的差異,火場逃生是個看似簡單、實則複雜的問題。因此,本文僅代表本作者的個人觀點與大家進行交流,其中不足甚至謬誤還請讀者們警惕甄別。
先指出《高樓失火是往上跑,還是往下跑?無意間的閱讀,可能救下自己》一文存在的幾個問題。
問題一:邏輯混亂,前言不搭后語。
比如,該文設置的火災逃生背景是在公司、在一棟33層大廈的27樓,但其在講到找個房間躲避時卻說:“用毛毯棉被浸濕后附在門上”,這顯然是作者在場景考慮上的一個疏忽。須知,即使在公司的辦公樓里能找到毛毯、棉被等,也應是特殊情況的個例,這恐怕不能作為通常、普遍情況下的可行之舉。
再比如,當談到(在公司)在房間里待着(等待救援)應當干什麼時,文章寫到:“(4)學會使用滅火器,……”。這樣的邏輯安排顯然是不合理的。已經被困室內才去學如何使用滅火器,這樣的安全宣傳不能成為正常人的主張。
問題二:錯誤頻出,漏洞無處不在。
錯誤一:“假設你在一棟33層大廈的27層工作,在這棟大廈突然發生火災,這時你該怎麼辦?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火勢,再迅速找到消防通道,往遠離火源方向逃生(電梯此時是不可用的),如果已經有煙在蔓延,應當放低體位迅速疏散。”
第一,本段的“消防通道”應為“疏散通道”。因為前者通常是指供消防人員和消防裝備到達建築物進口或建築物的通道,而後者才指走道、樓梯、連廊等疏散設施。
第二,“放低體位”的說法也很不專業,其生硬混澀、很不人性化。“壓低身姿”一詞長期以來一直是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普遍使用的主流詞,其已獲得很大的認同,實在不需要再創出個什麼新詞來。
第三,“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火勢,再迅速找到消防通道”,本句邏輯跳躍大、關聯性差,給人的感覺是無論火勢如何,都應該是迅速找到消防通道,這顯然是不對的。
判斷火勢沒錯,但應根據判斷的結果來進行決策,否則就失去了判斷火勢的必要性。
第四,“往遠離火源方向逃生”,這句話乍一看似乎沒啥毛病,但仔細一想卻不對。試想,如果你當時在房間內,而火源方向恰好來自於房間外,這時你怎麼逃?怎麼“放低體位迅速疏散”?
第五,“如果已經有煙在蔓延,應當放低體位迅速疏散”,這在一般情況下都被認為是火災逃生的大忌。“躲火避煙”是火場逃生的基本原則,在有煙的狀態下放低體位迅速疏散是很危險的。
錯誤二:“下到10樓的時候,發現起火點在9樓,你怎麼辦?”,那篇文章給出的策略是:趕緊折返!
第一,“起火點”這個詞用在此處是不恰當的。專業上認為,起火點是最初起火的具體位置,而起火部位為包括起火點在內的一個部位。如果說發現了起火點,那通常說明人距離起火點很近,並且火勢處於初起狀態還沒有蔓延開來。這與文章所構思的場景顯然是不符的。
第二,只說“發現起火點”,沒說怎麼發現,這裏邊有幾個問題。一是如果在樓梯里發現了起火點,說明起火點就在樓梯間內。二是從27樓跑到10樓,說明是違背了原文作者所主張的“遠離火源方向逃生”的策略,屬於判斷錯誤或決策失誤。三是如果在10樓就發現起火點在9樓,說明發現的途徑很可能不是親眼看到了火勢,而是通過煙氣、響動等得出的粗略判斷,並不精準。
第三,在這種情況下,原文作者拋棄了繼續向下逃生的策略,而是建議逃生人員向樓上折返,這又是非常危險而錯誤的一個建議。
試想,人在10樓都能判斷出火在9樓了,如果樓梯里沒有那麼多威脅人身安全的火或煙氣,為何不能繼續下樓?如果樓梯里已經是濃煙甚至有火而不能再繼續向下逃生,這說明在整個下樓的過程中逃生人員很可能是始終在頂着煙氣走。這個時候的判斷與折返,顯然已是太晚。
錯誤三:“如果沒有浸濕的毛巾,你最多在滾滾濃煙中堅持3分鐘,如果有,你最多多堅持15分鐘”,這個數據缺乏科學嚴肅性。
目前,普遍的認知是濕毛巾只能起到降溫和過濾煙塵顆粒的作用,並不能阻擋住一氧化碳的吸入。而在通常的火場中,一氧化碳恰恰是害人性命的最大殺手。並且,火場情況不同、人的生理體征不同,3分鐘與多堅持15分鐘這個概念恐怕是未經科學證實的猜想。
錯誤四:“(選擇躲避的房間時)首先不是衛生間,……,必須找一間最靠主幹道的房間,這個房間必須有窗戶、並且沒有防盜網……要打爛房間的所有窗戶”,此段內容存在多處謬誤。
首先,為什麼不選擇衛生間,原文作者給出的理由是大廈洗手間大多是在每一層的中間沒有窗戶,這樣容易窒息而死。考慮窒息是對的,但說大廈的洗手間大多是在中間沒有窗戶,這恐怕缺乏嚴格的調查統計。再者,如果是想表述找個有窗子、靠外面的房間,那就不應該突出“首先不是衛生間”這句話。這樣意思明確的判斷句,實在是容易誤導。
第二.“必須找一間最靠主幹道的房間,這個房間必須有窗戶、並且沒有防盜網”,這句話包含兩個“必須”、一個“並且”,其語氣毫無商量。試問,如果找不到這樣合適的房間該怎麼辦?
第三.“要打爛房間的所有窗戶”。這句話又存在嚴重問題。如果火災或煙氣有通過窗子蔓延進來的危險,你還打爛所有的窗子嗎?再者,誰都知道在高樓大廈中打爛最靠主幹道的窗子會意味着什麼,那很容易使樓下的人受傷。
錯誤5:.其他錯誤,如“家裡會着火的原因無外乎兩個:廚房和家用電器”、“如果身上着火,告誡你所有的家人不能用水撲滅”、“你真皮里的每一粒脂肪分子都是一粒油,臨頭潑下的水分子會讓你的肌肉和真皮爆裂”、“如果你燒傷的傷口與這些被子粘在一起,請告訴那些在你昏迷不醒送你去醫院的家人……”、“煤氣泄漏時,打開窗子不是為了讓煤氣散出”等等,要麼是不科學、不嚴謹、不靠譜,要麼就是隨意拋出,毫不負責。
好了,點評至此,本人就火場逃生問題談談個人看法,供讀者甄別借鑒。
首先,無論是什麼情況,遭遇火災打算逃生時務必牢記一個原則,即“躲火避煙”。不建議在較長時間里頂着煙氣逃生,有濕毛巾也不行。主張壓低身姿的目的就在於躲避煙氣,千萬不要以為有了濕毛巾就萬事大吉。
其次,對火勢的判斷非常重要,不知己知彼的盲目逃生是不行的。比如,要盡量通過觀察等方式儘快弄清着火的樓層、火勢的大小、蔓延的快慢等情況。情況越清楚,決策才能越合理。這個關鍵性的判斷最主要的是依賴平時對於建築和場所情況的熟悉,比如樓梯間防煙能力、樓層火災荷載的大小(可燃物的多少)、構件防止火勢蔓延的能力、外部救援力量的時效等等。
再次,初起火災撲救時,一方面要想着給自己留條可靠的退路,另一方面要第一時間通過呼喊等發出警告並報警,幫助更多的人儘早知道發生了火災。
第四.當在屋門口附近有明火時(包括門外附近鄰居家從門口冒出來的火),要在評估確准火勢大小的情況下決定是否離開。一般情況下,如果所穿越的着火或有煙區域很小(比如三五米)或者此時留在屋內會極其危險(比如即使關門也不能阻擋火勢和煙氣的侵入)時,就應果斷穿越火區逃離。
當然,如果你順手能有被打濕的毛巾或是被子就更好了,但請務必記住,千萬不要為了尋找或製作濕毛巾、濕被子等而耽誤過多的時間貽誤逃離時機。當著火或有煙區域很大時(也就是說,你在短時間內穿越不出去煙火區域),此時的逃生成功率極低,不主張穿越逃生。
第五.當無法穿越逃生時,應在盡量躲火避煙的情況下選擇另外的逃生辦法。比如,找個房門結實的屋子躲進去,看看能否通過跳躍、搭木板、架梯子等辦法安全到達毗鄰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情急之下可攀附在建築外側的空調櫃機或落水管上,還可以用床單等結成繩索輔助逃生等等。
第六.往樓上逃生也不是絕對不可以,本人也見過不少這樣成功逃生的案例。他們有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起火區域在樓下、他本人對環境很熟悉、向上逃生所用的時間很短,可以很快就到達樓頂室外的安全區域。
第七.一般情況下,如果樓下起火併且樓道里已經有煙氣,此時待在屋裡注意阻火避煙等待救援就可以。消防戰士所攜帶的空氣呼吸器能幫助你順利穿越毒煙區。
第八,有一種特殊情況,比如建築的外立面保溫材料等着火導致建築很快呈現立體燃燒,這種情況也必須在堅守躲火避煙的原則下,儘快脫離險境而不能盲目自信地躲在室內,除非你確信你所在的空間是足夠安全的。
第九.壓低身姿只限於空間上部有煙而下部無煙的情況。如果樓下着火併且樓梯里已經有煙,此時樓梯里的煙氣是由下向上快速擴散的,無論你怎樣壓低身姿,你都將無法躲避煙氣,因此非常危險。
第十.正因為火場逃生具有很大的複雜性和很強的不確定性,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萬能的具體辦法能確保你的安全逃生。平時注意安全,多觀察、多留意、多思考,遇到火災冷靜決策、快速應對,也只能這麼做。
好了,就談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