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登錄_消防評論:消防監督檢查應儘快實現“三個轉變”!
在大改革的浪潮中,我們一直在強調初心和使命。在禪哥看來,不同階層、不同領域、不同事業、不同崗位,每個人的初心和使命既有實現偉大夢想的共通性,更有反映在個體上的差異性。我們每個人就像一股涓涓細流,當每個人都朝向我們共同的偉大目標而又腳踏實地去干好個人工作的時候,磅礴之勢才得以形成。
就消防監督而言,改革后的體制變了,理念、機制和模式也必然要發生深刻變革。監督檢查作為實現有效監督的一種途徑和手段,是監督者必須掌握的看家本領。然而,告別昨日走到今天,很多人仍然充滿疑惑和彷徨。這很正常,因為我們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能高瞻遠矚、都能在同一個時刻翻然頓悟。我們必須承認個體的差異,但我們也必須針對這種差異來做一些工作,盡量把大家的思想認識儘快統一到共同的方向上來。
無事不擾,政簡易行,杜絕隨意執法和任性執法,施行“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模式,實現從管事、管物到管人的過渡,從而壓實主體責任,最大限度地保障消防安全形勢穩定,這是我們當前正在為之努力的前進方向。就此,禪哥認為消防監督檢查應儘快實現以下“三個轉變”。
一、從管硬件到管軟件的轉變。
回顧過去不難發現,過去的消防監督檢查更多的是執法者到一個單位和某個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發現隱患就提出來,然後依法依規督促整改。表面上看,這本身並沒有實質上的毛病。然而,當過度地關注硬件而越來越忽視軟件的時候,我們的路便走偏了。統計一下便知,我們過去提出的所謂隱患問題,絕大多數局限於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自動消防設施、防火分隔等這些硬件問題上,而對於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履職盡責情況、單位安全組織建設與運行情況、安全制度的建立與遵守情況、應急疏散預案制定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等等缺乏具體深入的了解和監督。久而久之,消防監督檢查便成了實質上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防“保姆”也就由此誕生。在這種情況下,指望單位去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便成了空談。
二、從查隱患到查責任的轉變。
過去,查完隱患只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這個執法過程就算完了。然而,真正的監督必須落到“責任”二字,不落到責任上,不找出形成隱患的真正原因,單位在被指出存在隱患並被處罰的時候,就很難去反思自己的過錯而是把消防監督檢查當成純粹的挑毛病。久而久之,社會單位與消防部門之間就形成了認知上的對立。所以,查隱患只是找出產生這種隱患背後原因的一種方法而已,不捅破介於隱患與責任之間的這層“窗戶紙”,我們的監督執法實際上就是不完整的。反過來,如果發現隱患然後依據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對號入座,找出那些失職瀆職、管理弱化的原因所在,鎖定那些應為此背責的責任人,然後有針對性地指出並進行相應處理,我們的監督檢查也就實現了關口前移,真正發揮了懲戒作用,從而形成了有效震懾。
三、從管單位到會監督的轉變。
“管單位”這個詞已經深入人心。業內業外人士動不動地就會說我管哪個單位、你管哪個單位、他管哪個單位。這種“管”的說法實際上是不嚴謹、不科學的。事實上,一個單位的安全只能由單位本身來管才能管得住、管得好。指望着寥寥無幾的幾個監督員去管住數量龐大的社會單位,這本身就是一廂情願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實現。管是監督管理的簡稱,監督管理首先強調是監督,既然是監督就不可能事無巨細,這與平常所說的“管”是不同的。如果消防監督者搞不清楚這些概念,在理念上就不會跳出圈子看問題,所以苦惱便生髮出來,從而怨天尤人、怨聲載道、老是吐槽。
把法律法規制定好,把實施監督的規則和標準定好,把消防監督聚焦於那些冒尖冒泡的違法行為和違法者,這就像一個羊倌放着一百隻羊一樣,哪個不聽話就吆喝吆喝、抽上幾鞭子,而不是把每隻羊都隨時拉過來瞧一瞧、審一審、訓一頓,這才是正道。
歸根結底,不管住人就想管好安全,那是一條錯路。記住,檢查永遠不是為了單純地去發現和整改隱患,檢查的真正目的在於發現管理上的問題與漏洞從而設法糾正過來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我們的檢查只是一種監督手段,它不是有效監督的全部要義。如果還把檢查當檢查,那就永遠不可能跳出圈子,那就永遠累並痛着。
以上“三個轉變”既需要法規制度上的調整和完善,但更需要改革者和執法者觀念和認識上的轉變。只有首先認識到這些問題,才能下決心去立法修規,才能在立法修規中不至於跑偏,才能實現改革的既定目標。
政簡易行的監督檢查規則和工作標準何時能出台?單位的安全管理組織、安全制度、應急預案、安全培訓的評價方法與標準何時出台?針對隱患背後責任的認定與懲戒規則何時能出台?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