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正規的嗎_消防員捅馬蜂窩捅出了人命,還捅嗎?
我被馬蜂蜇過,氣極敗壞。於是,晚上,馬蜂睡覺的時候,我不睡覺,提了一隻噴壺,兌了些敵敵畏,對着蜂巢一頓狂噴。第二天一早,一地馬蜂,一網打盡。
對付馬蜂窩就這麼簡單。一要敢下毒手,二要夜深人靜,三要戴個口罩,不能讓馬蜂認出誰乾的,呵呵!
《讓消防員安全回家》的群里,群主征尋捅馬蜂窩的PPT和文件。於是群友A發了《馬蜂窩警情處置方法及特別注意事項》。我點開看了,寫的極為規範,字數不比教科書中高層火災撲救方法及注意事項的章節少。單處置方法這一小標題下,就有袋裝法、火攻法、水攻法、葯攻法等等,真是實戰經驗豐富。
群友B說:掏馬蜂窩這事,看似簡單,但我們在這上面栽倒了幾位兄弟的性命,就不能再等閑視之了,還是要認真總結總結,以免悲劇重演。
群友C說:理論家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實幹家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
群友D說:這個打馬蜂窩是除蟲公司的業務,和抓白螞、抓蝙蝠一個性質的話題啊!就跟取鑰匙一樣,找開鎖公司就行了。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消防隊也別總打着“為民服務,有警必出”的招牌,砸專業公司的飯碗。
群友A之後說:我每次處理完類似這種摘馬蜂窩、抓蛇、救貓什麼的……我都是和報警人說:我們這是來幫助你了,並不是說這是我們必須的職責範圍,像類似這種的情況我們在沒有其他事務的時候可以來幫助你,也可以不來處理,希望你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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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捅馬蜂窩時群眾想到了消防隊。
於是,我在網上搜索消防員捅馬蜂窩,出現了幾萬條消息。
第一類:自我標榜類,某商報曾採訪駐地消防隊,消防隊長如是說:“摘除馬蜂窩、開鎖破門、打撈屍體、車禍救援,甚至是解救小鳥,都是我們分內的事,只要一個電話,就一個電話,我們都必須為群眾排憂解難。捅馬蜂窩找我們也是一種信任”。這類新聞、消息代表高、大、上的主流宣傳。用於展現消防員英雄本色和萬能角色,正因為這種原本可以只做不說的事被廣為流傳,造成了今天救貓、找狗、抓黃鼠狼的都會打電話找消防,好吧,最近的電影《烈火英雄》中,抓豬也是消防隊的事了。我一直認為這是我們宣傳人員盲目自大的誤區。
第二類:舉報投訴類,某小區門衛麻師傅打電話報警請消防隊來摘馬蜂窩,接警員說,要排隊。麻師傅排了4天隊,打了多次報警電話,沒排上。於是,大白天的,麻師傅自己去摘,惹麻煩了,被馬蜂把臉蜇大了,去醫院花了40元錢看病後,憤怒的麻師傅舉報投訴消防隊不作為。
第三類:好人好事類,居民老潘是個養蜂人,在電視上看到消防隊員幫人清除馬蜂窩,一輛消防車拉一車全副武裝的消防隊員,費了好大勁才清除掉馬蜂窩,老潘覺得這樣做浪費國家的人力、物力,財力,就主動找到消防隊說,以後遇到馬蜂窩讓找老潘幫忙,多大點事!
第四類:人間悲劇類,捅個馬蜂窩被蜇死、蜇傷了,值得不?某地出動一台消防車,4名消防員摘馬蜂窩,結果受到蜂群攻擊,4人被蜇傷,其中1人直接昏迷不醒,被群眾送往醫院,診斷為過敏性休克。馬蜂窩沒捅下來,差點捅出人命。
第五類:發家治富類,某地,兄弟倆成立了一家專門“摘取馬蜂窩”的公司。這項生意大有可為:摘一個蜂窩收費200元,一斤蜂巢賣給藥店100元。去年摘下1600多個馬蜂窩,現在手上籤訂了69份摘馬蜂窩合同,每個月營業額在5萬元左右。(以上案例在百度中都可搜到,並非杜撰)
這活太適合退伍的消防員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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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我看來,我們的討論不應該是如何摘除馬蜂窩,而是該討論一下,該不該去摘除馬蜂窩。
首長開會要求回歸主業,我們的主業不是摘馬蜂窩呀。但官方數據統計,2018年,消防員共為百姓摘取馬蜂窩16.3萬個,占社會救助的一半。
我們發生過消防員為居民取鑰匙而墜樓身亡的事故,我們也發生過,小偷謊稱鑰匙丟了,讓消防員幫助打開其他居民住宅後行竊的事件。
吃一塹,長一智,所以,現在很少有人要求消防員取鑰匙了,樓道隨處可見,“公安備案,換鎖開門”的廣告。
那麼,馬蜂窩我們還有必要再捅嗎?我所知道,我們至少發生過兩起捅馬蜂窩致消防員犧牲的事。
國家隊,主力軍,職業化,專業化這是國家對消防改制后的期望。
消防員不是萬能的,而“不專業、不敬業”是萬萬不能的。
我們應該對救援業務進行一個定位。
在急難險重的時刻,我們拍着胸脯說:“我們能”的時候,也要在雞毛蒜皮的小事上敢於說,“我們不能”。
捅馬蜂窩,在約定俗成的定義中就是闖禍了。
以救援業務為主的消防員,這類馬蜂窩,還是別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