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億5怎麼樣_北青報:哈爾濱酒店火災背後真相需全面徹查
原標題:哈爾濱酒店火災背後真相需全面徹查,據報道,自2017年12月以來,北龍溫泉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去年,當地媒體還曾報道,該酒店的安全出口標識指向的大門緊鎖,野餐區髒亂不堪,更衣室內未設任何滅火器。不少住客也曾表示“(該酒店)通道狹窄而且很複雜,白天轉都容易迷路。最關鍵的是沒有明確的防火通道指示”。在這種背景下,曾連續4次抽查不合格、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隱患的酒店,究竟何以能一直堅持“帶病經營”呢?之後的“檢查合格”究竟是真合格還是假合格呢?在這樣的消防監督抽查中,當地消防管理部門是否真正嚴格認真依法履職,其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問題呢?,
原標題:哈爾濱酒店火災背後真相需全面徹查
8月25日凌晨,哈爾濱市松北區北龍溫泉酒店發生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400平方米。事發酒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平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於當日被刑事拘留,另有該酒店兩名管理人員正在接受調查。據新華社報道,截至26日14時,火災事故共導致20人死亡。目前,搜救工作已全部結束。火災充分暴露出了一部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問題,教訓十分慘痛,事故工作組要求在全國開展消防檢查。
這麼多鮮活的生命轉瞬間在火災中隕落,令人扼腕痛惜,其中的教訓更是十分慘痛。火災究竟如何發生並造成如此慘痛的人員傷亡,除了“2樓廚房起火”這一目前已查明的直接起火原因外,是否還存在其他更深層根源?從目前媒體披露的相關信息來看,恐怕值得進一步追問。
據報道,自2017年12月以來,北龍溫泉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去年,當地媒體還曾報道,該酒店的安全出口標識指向的大門緊鎖,野餐區髒亂不堪,更衣室內未設任何滅火器。不少住客也曾表示“(該酒店)通道狹窄而且很複雜,白天轉都容易迷路。最關鍵的是沒有明確的防火通道指示”。在這種背景下,曾連續4次抽查不合格、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隱患的酒店,究竟何以能一直堅持“帶病經營”呢?之後的“檢查合格”究竟是真合格還是假合格呢?在這樣的消防監督抽查中,當地消防管理部門是否真正嚴格認真依法履職,其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問題呢?
更重要的是,除了消防抽查4次不合格、消防安全隱患眾多之外,北龍溫泉酒店其實還有更大的問題。該酒店位於作為國家5A級景區的太陽島風景區之內,無論是依據相關國家規定還是地方法規,在景區內設立酒店的做法都是一種明顯涉嫌違法的行為。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和風景名勝區規劃要求,加強風景名勝區資源保護,嚴格控制風景名勝區內的城鄉建設活動和生產生活行為,科學確定風景名勝區內鎮村發展規模,禁止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已經建設的,應當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和風景名勝區規劃逐步遷出。《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同樣明確:“風景名勝區核心區內不得建設賓館、度假村、招待所……對已建成的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拆除或者遷移。”既然國家和地方法規均早有明確禁令,上述酒店何以仍能在景區內長期經營卻未被及時遷出呢?
這樣的酒店最終發生火災並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顯然絕非偶然,不僅酒店經營管理者罪責難逃,相關監管部門恐怕同樣難辭其咎。根據《消防法》中的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准予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的;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風景名勝區條例》中也有相關規定:審核同意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不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建設活動的、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相關部門在全面徹查事故的基礎上,依法追究相關失職瀆職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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