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台灣省四面臨海、雨量充沛,大(小)河 川、溝渠、湖泊、池塘等各式水體密布,與人民生活密不可分。 我們統計了近5年來(從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台灣消防處置的水域救援事故案例資料,收集了事故案例及事故人員等數據。 本文就警情數與人數、事故原因、事故場所、月份與時段及多人事故等信息進行分析,並針對2019年 政策督導及議題進行探討,以作為後續推動政策修訂的參考。 二、救援警情資料統計 1、警情數量與人數 2015年到2019年水域救援事故警情數量分別為:524、668、770、777及827起,共計3566起;事故涉及人數分別為594、739、848、907及 948,共計4,036人。 其中獲救人數為1,520、 死亡人數為2,395、失蹤人數為121(詳如表1、圖1),每年的事故案件數及人數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 其中2019年水域事故數及人數次相比2018年增長6.44%及4.52%。 表1 台灣近年水域事故及人數統計 圖1 台灣近年水域事故及人數統計 以警情分佈而言,各隊站轄區內水域亊故警情數量不一,警情較多的前10個隊站(如表2),警情合計達602起(占整體警情的16.88%)。 警情數量前5%(31個)的隊站合計達到1,206起(占整體33.82%)。 警情數量前 10% (62個)的隊站合計達到1,728件(占整體 48.46%)。 警情數量前20%(144個)的隊站合計達到2,557件(占整體71.70%)。 表2 轄區內水域救援事故任務前10的消防隊站 近年來,僅有108個隊站轄區內發生水域救援事故達到10起以上,此外,有463個隊站轄區內至少發生1起水域救援事故。 考慮到各事故第一時間大多依賴轄區隊站處置,加上偶有跨轄區增援的警情,大多數隊站都有開展水域救援事故準備的必要。 2、事故原因 單一事故中可能同時存在2個以上的人員傷亡,原因也不盡相同(如原本1人溺水,同行親友另1人伸出援手卻同樣溺水),造成單一事故多人等待救援的情況出現。 近年水域事故原因統計,前5大原因由多至少分別為:「自殺」916人、「浮屍」895人、 「其他」750人、「戲水及「失足」364人,事故原因及人數統計如下(如表3及圖2): 表3 近年水域事故原因人數一覽表 圖2 近年水域事故原因人數 近年各年度前5大原因如下(表4),僅僅就2019年度水域事故原因統計,前5大原因由多至少分別為:「浮屍」249人(占年度事故人數26.27%)、「自殺」208人(占年度事故人數21.94%)、「其他」150人(占年度事故人數15.82%)、「戲水」108人(占年度事故人數11.39%)、「失足」70人(占年度事故人數7.38%)。 「其他」類別的警情,由於不適用既有原因、無法獲得信息或質因推判困難等,為求數據實用性及可靠性,消防總隊將在2019年度檢查各單位水域救援事故時,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詢問並盡可能加以分類,該年度「其他」占整體事故人數的15.82%,低於近年總事故的18.58%。 表4 近年水域事故前五大原因一覽表 3、事故場所 近年來,各級消防部門參与的水域救援事故中,水域類別以「溪河」1,466起為最多(佔總起數的41.11%),「海邊」(即近海,以下同)764起次之(佔總起數的21.42%) ,再次者是「水渠」346起(佔總起數的10.80%),其餘依次為「碼頭」、「湖潭」、「池塘」、「魚塘」 、「其他」、「游泳池」、「水庫」及「外海」。 其中「溪河」、「海邊」及「水渠」3者合計比例佔總起數的73.19% (如表5及圖3)。 表5 近年水域事故場所類別統計 圖3 近年水域事故場所比例 4、警情月份與時段 近年來,水域事故最常發生的月份以5月至9月居多(共計1,963起,佔總起數的54.96%),其中7月發生466起最多(佔總起數的13.07%)、6月發生405起次之(佔總起數的11.36%) ,各月份詳細數據如下(如表6、圖4)。 由此可知,5至9月份為強化水域救援準備的重點期間,其中又以6月份畢業季、7月份暑假至9月開學前尤為重要。 表6 […]